服務條款
最後修訂日:2026-07-23
本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條款」)規定由 LIVERUSH株式会社(以下稱「本公司」)開發、提供及營運之 AI 客服中心平台「AIRI」(以下稱「本服務」)之使用條件。希望使用本服務之客戶,應確認本條款、隱私權政策、依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之標示、價目表、申請畫面所示條件及其他本公司所定條件,並於同意後使用本服務。
本譯文僅供參考。如與日文版有出入,以日文版為準。
本服務係以法人、獨資經營者、團體、地方政府及其他以業務用途為目的者為對象之服務,並非以個人私人使用為主要目的之一般消費者導向服務。
本公司已就本服務依日本《電氣通信事業法》完成電氣通信事業之申報,並取得申報號碼。申報號碼及其他詳細資訊,將於本公司網站、依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之標示,或以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方式揭示。
此外,ENKA株式会社得受本公司委託,進行本服務之銷售支援、介紹、申請引導、第一線應對及其他銷售支援業務。惟除另有約定外,本服務之使用契約於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成立。
第 1 條(適用)
- 本條款適用於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有關本服務使用之一切關係。
- 本公司於本服務或本公司網站上另行訂定之指引、注意事項、價目表、個別規定、依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之標示、隱私權政策、資訊安全方針、Cookie 與對外傳輸政策及其他條件,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
- 本條款之內容與個別契約、申請書、報價單、訂購單或個別規定之內容不一致時,除另有規定外,以個別契約、申請書、報價單、訂購單或個別規定之約定優先適用。
第 2 條(定義)
本條款所使用用語之意義如下。
- 「本服務」指以 AIRI 名稱提供,具備由 AI 進行之電話應對、接聽來電、外撥電話、通話錄音、逐字稿、摘要、情緒分析、通話紀錄管理、通話分析、報表製作、知識庫串接及其他相關功能之服務。
- 「使用者」指同意本條款,並以事業、業務、行政營運及其他相當目的使用本服務之法人、獨資經營者、團體、地方政府及其他經本公司認可之事業者等。
- 「使用希望者」指希望申請使用本服務或開設帳戶之人。
- 「申請人」指代表使用希望者進行本服務之申請、帳戶開設、登錄資訊之輸入、費用條件之同意及其他本服務申請程序之人。
- 「最終使用者」指使用者透過本服務應對之電話發話人、受話人、洽詢者、顧客、居民及其他第三人。
- 「通話資料」指透過本服務取得、產生或儲存之通話語音、錄音資料、逐字稿資料、摘要、情緒分析結果、應對紀錄、通話記錄、標籤、備註及其他與通話相關之資訊。
- 「登錄資訊」指使用者或申請人於本服務之申請、註冊、締約、使用或洽詢時提供予本公司之公司名稱、團體名稱、地方政府名稱、承辦人姓名、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地址、請款資訊及其他資訊。
- 「銷售支援公司」指受本公司委託,進行本服務之銷售支援、介紹、申請引導、第一線應對及其他銷售支援業務之公司,包含ENKA株式会社。
- 「外部服務」指與提供本服務相關而由本公司使用之第三人提供服務,包含語音辨識、語音合成、自然語言處理、AI 應答生成、電話通訊基礎設施、雲端基礎設施、支付、流量分析及其他服務。
- 「同意日誌」指記錄使用希望者或申請人同意本條款、隱私權政策、依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之標示、費用條件及其他本公司所示條件之事實之資訊。
第 3 條(服務內容)
- 本服務為運用 AI 協助提升電話應對業務效率之服務。
- 本服務之具體功能、費用、方案、可使用範圍、支援內容、使用條件及其他提供條件,依本公司網站、申請畫面、價目表、報價單、申請書、訂購單或個別契約之規定。
- 本服務除 Starter、Basic、Business、Pro、Enterprise、Gov 及其他本公司所定之月費方案外,並得包含儲值式按次計費、特化套組、活動方案、個別報價方案及其他本公司另行訂定之方案或使用形態。
- 儲值式按次計費、特化套組、活動方案、個別報價方案及其他本公司另行訂定之方案,依各申請畫面、價格頁面、報價單、申請書、訂購單或個別契約所定之條件辦理。
- 本公司得基於本服務之品質提升、功能改善、確保資訊安全、法令因應、外部服務之規格變更及其他必要理由,變更、增加或廢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內容。
- 本服務包含由 AI 進行之自動應答、逐字稿、摘要、分析及其他處理。AI 之輸出結果依其性質,不保證恆為正確、完整、最新或符合使用者之目的。
- 使用者就 AI 之應答結果、摘要、分析結果及其他自本服務取得之資訊,應視需要自行確認、修正及判斷。
- 本公司得基於品質改善、確保資訊安全、法令因應、提供者之規格變更及其他理由,將本服務所使用之 AI 模型、語音辨識引擎、語音合成引擎、通訊基礎設施、雲端服務及其他外部服務,變更為同等或類似之服務。
第 4 條(電氣通信事業相關事項)
- 本公司已就本服務依日本《電氣通信事業法》完成電氣通信事業之申報,並取得申報號碼。
- 使用者確認本服務可能包含電話號碼、電話轉接、撥號與接聽、通訊線路、雲端通訊基礎設施及其他與電氣通信相關之功能。
- 本公司依日本《電氣通信事業法》及其他適用法令,妥適處理通訊秘密及其他與通訊相關之資訊。
- 電氣通信事業之申報號碼、申報主體、對象服務及其他必要資訊,將於本公司網站、依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之標示,或以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方式揭示。
- 本公司完成電氣通信事業之申報,並不表示總務省或其他行政機關對本服務之品質、內容、安全性、效果、收益性或使用者之成果予以保證、推薦或認定。
第 5 條(契約之成立)
- 就 Starter、Basic、Business、Pro 及其他本公司指定為網路申請對象之方案,於使用希望者在本公司所定申請畫面輸入必要事項,確認本條款、隱私權政策、依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之標示、價目表、申請畫面所示條件及其他本公司所定條件,勾選表示同意上述條件之核取方塊後提出申請,且本公司承諾該申請時,本服務之使用契約即於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成立。
- 前項核取方塊之勾選及申請按鈕之按下,即表明使用希望者或申請人已確認本條款及其他本公司所示條件,並於理解其內容後同意,且係由申請人本人或具正當權限之人提出申請。
- 就 Enterprise、Gov 及其他本公司指定為個別報價或個別契約對象之方案,僅為洽詢、諮商、需求訪談或索取資料,使用契約尚不成立。於依本公司之報價單、申請書、訂購單、契約書及其他本公司指定之方式確定條件,且本公司承諾申請時,使用契約始成立。
- 儲值式按次計費、特化套組、活動方案及其他本公司另行訂定之方案,依各申請畫面、價格頁面、報價單、申請書、訂購單或個別契約所定之方式成立契約。
- 即使由銷售支援公司進行本服務之介紹、引導、申請協助或第一線應對,除另有規定外,本服務之使用契約仍於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成立。
- 本公司判斷申請人或使用希望者有下列任一情形時,得不承諾其申請。
- 申請內容有虛偽、誤載或漏載之情形
- 過去曾違反本條款或與本公司之契約之情形
- 對費用支付能力有疑義之情形
- 屬於反社會勢力等,或有涉入之虞之情形
- 本服務之使用目的有違反法令、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本條款之虞之情形
- 逾越本服務所預定業務用途之範圍,而以個人私人使用為主要目的申請之情形
- 無法確認申請人為本人或具正當權限之人之情形
- 其他本公司合理判斷不適於提供本服務之情形
第 6 條(申請人之聲明保證及本人身分與權限確認)
- 使用希望者及申請人於開設本服務帳戶或提出使用申請時,應確認本條款、隱私權政策、依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之標示、價目表、申請畫面所示條件及其他本公司所定條件,並於同意後提出申請。
- 使用希望者及申請人於開設帳戶或提出使用申請之時點,就下列各款事項為聲明及保證。
- 申請人本人確實存在,且係基於申請人本人之意思提出申請
- 以法人、團體、地方政府及其他組織名義申請時,申請人係代表該組織,或已由該組織就本服務之申請及使用契約之締結獲授予正當權限
- 登錄資訊、申請資訊、請款資訊、承辦人資訊及其他提供予本公司之資訊,均為真實、正確且最新
- 未冒充第三人、使用虛偽資訊,或不當使用第三人之名義、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地址、付款方式及其他資訊
- 不以違反法令、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本條款或本公司所定條件之目的使用本服務
- 不屬於反社會勢力等,且不使反社會勢力等使用本服務
- 本公司於帳戶開設或使用申請時,得依申請內容、登錄資訊、利用目的、付款方式、使用狀況及其他情事,確認申請人之本人身分、權限、登錄資訊之正確性、利用目的之適法性或安全性。
- 本公司為前項確認認有必要時,得要求使用希望者或使用者提交身分證明文件、登記事項證明書、承辦人在職證明資料、委任狀、可確認決策權限之資料、可確認利用目的之資料及其他本公司認為必要之資料。
- 使用希望者或使用者不配合前項確認,或本公司依所提交資料、申請內容、登錄資訊、使用狀況及其他情事,合理判斷不適於提供本服務時,本公司得採取拒絕開設帳戶、停止本服務之使用、停用帳戶、解除使用契約及其他必要措施。
- 使用希望者及使用者即使係以無須提交身分證明文件之方式開設帳戶或提出使用申請,於違反本條第 2 項各款之聲明保證時,仍應就因該違反致本公司、銷售支援公司、最終使用者及其他第三人所生之損害、費用、糾紛、請求及其他一切責任負責。
- 即使於帳戶開設後,登錄資訊或使用狀況產生疑義時,本公司得要求使用者進行額外確認。此時,本公司得於確認完成前,限制本服務全部或一部分之使用。
- 登錄資訊、承辦人資訊、請款資訊、利用目的及其他申請時提供之資訊有變更時,使用者應立即依本公司所定方式辦理變更手續。
第 7 條(同意日誌及申請紀錄)
- 本公司得於本服務之帳戶開設、使用申請、費用條件之同意、條款變更之同意及其他本服務契約管理所需之範圍內,取得並保存同意日誌及申請紀錄。
- 同意日誌及申請紀錄可能包含下列資訊。
- 所同意之服務條款之版本
- 所同意之隱私權政策之版本
- 所同意之依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之標示或費用條件之版本
- 同意日期與時間
- 申請人之姓名、公司名稱、團體名稱、地方政府名稱、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號碼
- 申請方案
- IP 位址
- 使用者代理字串(User Agent)
- 電子郵件驗證、付款方式登錄、按下申請按鈕及其他申請程序之相關紀錄
- 各核取方塊之同意內容
- 本公司將同意日誌及申請紀錄用於本服務之契約管理、本人身分及權限確認、糾紛因應、防止不當使用、確保資訊安全、法令因應及其他提供本服務所需之目的。
- 同意日誌及申請紀錄包含個人資料時,其處理依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之規定。
第 8 條(帳戶管理)
- 使用者應以自己之責任,妥善管理帳戶 ID、密碼、驗證資訊及其他使用本服務所需之資訊。
- 使用者不得將帳戶出借、讓與、共用、買賣或提供擔保予第三人。
- 使用使用者帳戶所為之行為,視為該使用者之行為。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者,不在此限。
- 使用者知悉帳戶遭不當使用、外洩或有此虞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 使用者應妥適設定其內部使用本服務之承辦人、管理者、檢視者及其他權限,於發生離職、調動、承辦人變更及其他情事時,應立即變更或刪除權限。
第 9 條(費用與付款)
- 本服務之費用,依本公司網站、申請畫面、價目表、報價單、申請書、訂購單或個別契約之規定。
- 網路申請方案之費用,得由每月基本費、依超出免費或內含通話數之通話數計算之依用量計費費用、加購選項費用、初期費用及其他本公司所定費用構成。
- 儲值式按次計費、特化套組、活動方案、個別報價方案及其他本公司另行訂定之方案或使用形態之費用,依各申請畫面、價格頁面、報價單、申請書、訂購單或個別契約所定之條件辦理。
- 使用者應依本公司指定之付款方式及付款時期,支付本服務之費用。
- 匯款手續費、通訊費用、網際網路連線費用、裝置費用、電話轉接相關費用、支付予電信公司之費用及其他使用本服務所需之費用,除另有規定外,由使用者負擔。
- 使用者遲延支付費用時,應支付按年利率 14.6% 計算之遲延損害金。但法令上適用超過此限度之限制時,依該法令之規定。
- 使用者遲延支付費用時,本公司得停止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
- 開始使用後之取消、退款或按日折算結算之處理,依申請畫面、價目表、報價單、申請書、訂購單、個別契約或依日本《特定商業交易法》之標示之規定。
- 網路申請方案之月費、計費開始日、請款日、最短使用期間、有無自動續約、解約截止日、有無按日折算、內含通話數、超額通話數之計算方式、超額費用之請款時期及其他條件,於申請畫面或價目表中標示。
第 10 條(方案變更與解約)
- 使用者得依本公司所定方式,申請方案變更或解約。
- 方案變更之適用時點、費用差額、超額費用、最低使用期間、解約截止日、契約更新、解約後之資料檢視期間及其他條件,依本公司網站、申請畫面、價目表、報價單、申請書、訂購單或個別契約之規定。
- 即使使用者於契約期間中途解約,除另有規定外,已發生費用之支付義務不予免除。
- 解約後之通話資料、登錄資訊及其他資料之保存期間、刪除方式、可否匯出,依本公司另行訂定之條件或個別契約之規定。
- 即使於解約後,使用者仍不免除解約前已發生之費用、超額費用、加購選項費用、未付款項及其他對本公司債務之支付義務。
第 11 條(電話號碼與通訊環境)
- 使用本服務可能需要電話號碼、電話轉接、通訊線路、網際網路連線、裝置、瀏覽器及其他環境。
- 使用者應以自己之責任及費用,準備並維持使用本服務所需之通訊環境、裝置、瀏覽器、電話轉接設定及其他使用環境。
- 關於既有電話號碼之轉接、新號碼之核發、撥號與接聽設定、與外部通訊服務之串接及其他設定,應依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業者之程序、規格、限制及審查。
- 因電話公司、電信業者、雲端服務、外部 AI 服務及其他第三人服務之故障、規格變更、停止提供、限制、審查結果,及其他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之事由,致本服務之使用發生障礙時,除有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外,本公司不負責任。
- 使用者應以自己之責任,妥善管理發話號碼、轉接設定、來電設定、營業時間設定、應答規則及其他與電話通訊相關之設定。
第 12 條(通訊秘密及通話資訊之處理)
- 本公司於提供本服務時,依日本《電氣通信事業法》及其他適用法令,妥適處理通訊秘密。
- 除依法令規定、經使用者同意,或為提供本服務、維護、故障應對、防止不當使用、確保資訊安全及其他正當業務執行所必要之情形外,本公司不會將通話內容、通訊紀錄及其他與通訊相關之資訊用於目的外之用途。
- 使用者利用本服務進行通話錄音、逐字稿、摘要、分析及其他處理時,應以自己之責任,對最終使用者告知錄音、通知或公告利用目的、取得必要之同意,並採取其他法令上或營運上必要之措施。
- 使用者應以自己之責任,就透過本服務進行 AI 應答、錄音、逐字稿、摘要、分析及其他處理一事,向最終使用者妥適說明利用目的、洽詢窗口及其他必要事項。
第 13 條(使用者之責任)
- 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守法令、業界指引、內部規章、使用者與最終使用者間之契約、隱私權政策及其他適用之規範。
- 使用者透過本服務處理最終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通話語音、洽詢內容及其他資訊時,應以自己之責任,進行必要之利用目的通知或公告、錄音告知、取得同意、設置洽詢窗口及其他法令上或營運上必要之措施。
- 使用者就其於本服務設定之知識庫、常見問題、話術腳本、提示詞、應答內容、禁止用語、升級處理條件及其他資訊,應確保其正確性、適法性、最新性及妥適性。
- 使用者於醫療、法律、金融、生命、身體、財產、行政處分、權利義務之確定及其他需要高度判斷之領域使用本服務時,不得僅以 AI 之自動應答作成最終判斷,並應建置由人員確認、由專家確認或適當之升級處理機制。
- 於地方政府、行政機關、公共團體及其他公共性高之業務中使用本服務時,使用者應依法令、條例、要點、行政程序、個人資料保護制度及其他適用規範,建置 AI 應答內容之確認、監修、更新、升級處理機制及對居民等之說明機制。
- 使用者就其使用本服務之事業、業務、商品、服務或顧客應對所生與最終使用者及其他第三人之糾紛,應以自己之責任及費用解決。但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者,不在此限。
第 14 條(通話資料之處理)
- 本公司於提供本服務所需之範圍內,取得、儲存、處理、分析、顯示、輸出或刪除通話資料。
- 通話資料包含個人資料時,其處理依本公司另行訂定之隱私權政策及個別契約之規定。
- 本公司就受使用者委託處理之通話資料,依與使用者之契約、本條款、隱私權政策及法令,於達成利用目的所需之範圍內處理。
- 本公司得將經統計化、彙整化或匿名化而無法識別個人之資訊,用於本服務之品質改善、功能改善、統計分析、研究開發、業務資料製作及其他本公司之事業目的。但受個別契約或法令限制時,依其規定。
- 本公司將使用者之通話資料用於 AI 模型之追加訓練、再訓練、評估資料製作及其他類似目的時,應依法令及個別契約,視需要取得使用者之同意或另行合意。
- 使用者確認,本公司就通話資料之內容,不保證其正確性、完整性、適法性或最新性。
第 15 條(外部服務之使用)
- 於提供本服務時,本公司得使用語音辨識、語音合成、自然語言處理、AI 應答生成、電話通訊基礎設施、雲端基礎設施、支付、流量分析及其他外部服務。
- 外部服務之名稱、傳輸之資訊、利用目的及其他個人資料相關事項,依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Cookie 與對外傳輸政策或個別契約之規定。
- 因外部服務之規格變更、故障、停止、限制、費用變更及其他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之事由,致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發生障礙時,除有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外,本公司不負責任。
- 本公司得基於品質改善、確保資訊安全、法令因應、提供者之規格變更及其他必要理由,將本服務所使用之外部服務,變更為同等或類似之外部服務。
第 16 條(禁止事項)
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不得為下列行為。
- 違反法令或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行為
- 犯罪行為或與犯罪行為相關之行為
- 侵害本公司、其他使用者、最終使用者或第三人之權利、利益、名譽、信用、隱私、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之行為
- 於本服務設定或傳送虛偽、不正確或引人誤解之內容之行為
- 利用本服務進行詐欺性、威嚇性、歧視性、誹謗中傷性、色情、暴力、違法或不當之應答、招攬、外撥電話及其他行為
- 利用本服務進行違反法令之招攬、騷擾電話、詐欺性引導、未經同意之推銷、騷擾、過度撥打、偽裝發話號碼之行為及其他不當之撥號行為
- 對本服務或外部服務施加過度負荷之行為
- 對本服務為未經授權存取、逆向工程、解析、竄改、漏洞探測、網頁抓取及其他類似行為
- 未經本公司承諾,將本服務轉售、出借、共用、授權使用或提供予第三人之行為
- 將因使用本服務而取得之資訊用於不當目的之行為
- 對反社會勢力等提供利益及其他類似行為
- 以侵害通訊秘密、個人資料、隱私及其他第三人權利利益之方式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 就本服務之使用,使本公司、銷售支援公司、外部服務提供者及其他第三人發生損害、不利益或信用毀損之行為
- 其他本公司合理判斷為不當之行為
第 17 條(智慧財產權)
- 本服務、軟體、程式、UI、設計、標誌、商標、文章、圖像、影片、語音、資料、專門知識、資料庫、演算法及其他與本服務相關之一切智慧財產權,歸屬於本公司或擁有正當權利之第三人。
- 依本條款授予之本服務使用許可,並不表示對使用者讓與本服務相關之智慧財產權或設定專屬使用權。
- 使用者不得逾越使用本服務所需之範圍,將本服務或其一部分複製、改作、改編、翻譯、再散布、販售、出借、公開傳輸、解析或作二次利用。
- 使用者輸入或上傳至本服務之資訊之相關權利,保留予使用者或正當權利人。但本公司得於提供、維護、改善本服務、故障因應、確保資訊安全及個別契約所定目的之範圍內,使用該資訊。
第 18 條(保密義務)
- 使用者及本公司就與本服務之使用或契約相關而由相對方揭露,並以技術上、營業上、業務上及其他秘密方式管理之資訊,未經相對方事前承諾,不得向第三人揭露或洩漏。
- 前項規定不適用於下列資訊。
- 於揭露時已屬公開之資訊
- 揭露後非因受領方之過失而成為公開之資訊
- 於揭露時受領方已正當持有之資訊
- 自擁有正當權限之第三人處未負保密義務而取得之資訊
- 不依據所揭露資訊而獨自開發或取得之資訊
- 受法令、法院、行政機關、金融商品交易所及其他公務機關要求揭露時,受領方得於必要範圍內揭露秘密資訊。
第 19 條(資訊安全)
- 本公司為降低本服務所處理資訊之洩漏、滅失、毀損、未經授權存取及其他風險,努力採取必要且適當之安全管理措施。
- 本公司有關資訊安全之基本方針,依本公司另行訂定之資訊安全方針。
- 為強化資訊安全管理體制,本公司正籌備取得 ISO/IEC 27001 及其他資訊安全相關之第三方認證。惟截至本條款刊載時點,並不表示本公司已取得該等認證。
- 本公司取得 ISO/IEC 27001 或其他第三方認證時,其認證範圍、認證號碼、有效期間及其他資訊,將於本公司網站或資訊安全方針中揭示。就認證範圍外之公司、業務或服務,不會表示已取得該認證。
- 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就自身之裝置、網路、帳戶、使用者端之管理主控台權限、內部營運及其他使用者端之資訊安全,應以自己之責任妥善管理。
- 就因使用者自行管理之裝置、網路、帳戶、權限設定、內部營運及其他使用者端管理不周所生之損害,除有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外,使用者應以自己之責任處理。
第 20 條(支援及 SLA)
- 本公司依其另行訂定之方式及時段,提供本服務相關之支援。
- 除本公司以個別契約或另行書面訂定 SLA 之情形外,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之運轉率、回應時間、修復時間、支援回覆時間及其他特定之服務水準。
- 就 Enterprise、Gov 及其他個別契約方案,得於個別契約中訂定支援範圍、對應時段、SLA 及其他條件。
- 即使聯絡表單或電子郵件之受理為 24 小時皆可,本公司之人工對應仍於本公司另行訂定之營業時間內進行。
第 21 條(服務之停止與中斷)
本公司於有下列任一情形時,得停止或中斷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
- 進行本服務之維護、檢查、更新或規格變更時
- 發生系統故障、通訊故障、外部服務故障及其他技術上問題時
- 發生地震、雷擊、火災、停電、天災地變、傳染病、戰爭、暴動、法令修正、行政處分及其他不可抗力時
-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或個別契約時
- 有費用未支付時
- 電話公司、電信業者、外部 AI 服務、雲端服務及其他外部服務發生故障、停止或規格變更時
- 其他本公司合理判斷有必要停止或中斷本服務時
第 22 條(契約解除)
- 使用者有下列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得不經事前通知或催告,採取停止本服務之使用、停用帳戶、解除使用契約及其他必要措施。
- 違反本條款或個別契約時
- 遲延支付費用時
- 判明申請內容或登錄資訊有虛偽時
- 有停止支付、無支付能力、破產、民事再生、公司更生、特別清算及其他類似程序之聲請時
- 判明屬於反社會勢力等或有所涉入時
- 以違法、不當或不適切之目的使用本服務時
- 判明申請人並非本人或具正當權限之人時
- 不配合本公司所要求之關於本人身分、權限、登錄資訊、利用目的及其他事項之額外確認時
- 其他本公司合理判斷不適於繼續使用契約時
- 即使使用契約依前項規定解除,使用者仍不免除已發生費用及其他債務之支付義務。
第 23 條(保證之否認)
- 本公司就本服務,不保證其符合使用者之特定目的、正確性、完整性、有用性、持續性、不中斷性、無錯誤、無資訊安全上之缺陷、AI 之應答恆為適當、通話連接恆能成功、可提升營業額及其他特定成果之取得。
- 本公司就 AI 之應答、逐字稿、摘要、情緒分析、標籤標註、報表及其他本服務之輸出結果,不保證不發生錯誤、遺漏、不當表述或與使用者意圖不符之結果。
- 使用者利用本服務之輸出結果時,應以自己之責任確認其內容,並視需要進行修正、補充或由人員確認。
- 本服務係協助提升電話應對業務效率之服務,並不保證使用者之營業額、成交率、顧客滿意度、業務減省效果、行政對應品質及其他特定成果。
第 24 條(責任限制)
- 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使用者發生損害時,本公司於法令允許之範圍內,僅就通常且直接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 本公司損害賠償責任之總額,以使用者依成為該損害發生原因之使用契約,於最近 3 個月內實際支付予本公司之本服務使用費用之合計額為上限。
- 前項規定於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或法令上不允許限制責任時,不予適用。
- 本公司就使用者與最終使用者及其他第三人之間所生糾紛,除有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外,不負責任。
- 就因外部服務、電話公司、電信業者、雲端服務、外部 AI 服務及其他第三人服務之故障、規格變更、停止、限制及其他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之事由致使用者所生之損害,除有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外,本公司不負責任。
第 25 條(排除反社會勢力)
- 使用者及本公司聲明並保證,其自身或其董監事、員工、實質控制者,不屬於暴力團、暴力團成員、暴力團關係企業、職業股東(總會屋)、假借社會運動名義之暴力集團、特殊智能暴力集團及其他相當之人。
- 使用者或本公司違反前項規定時,相對方無須任何催告,即得解除使用契約。
第 26 條(權利義務讓與之禁止)
使用者未經本公司事前以書面或電磁方式承諾,不得將本條款或使用契約上之地位、權利或義務讓與、移轉、設定擔保或作其他處分予第三人。
第 27 條(條款之變更)
- 本公司於有下列任一情形時,得依日本《民法》第 548 條之 4 及其他法令變更本條款。
- 變更內容符合使用者之一般利益時
- 變更內容不違反本條款所涉交易之目的,且依變更之必要性、變更後內容之相當性、變更內容及其他與變更相關之情事,屬合理時
- 本公司變更本條款時,將以刊載於本公司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於生效日前周知變更後本條款之內容及生效日。
- 變更後之本條款,自本公司所定生效日起適用。
第 28 條(準據法與管轄)
- 本條款及使用契約之準據法為日本法。
- 就本條款或本服務,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發生糾紛時,以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之專屬合意管轄法院。但個別契約另定管轄法院時,依其規定。
第 29 條(聯絡方式)
有關本條款之洽詢,請透過下列窗口或本公司網站之聯絡表單與我們聯絡。
| 聯絡窗口 | LIVERUSH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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